國道3號北向26k+990m~27k+470m等2處邊坡地錨減量與退場補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預算金額
18,684,532
決標金額
—
底價
—
截止投標
2026-07-10 10:00
招標/決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投標家數 / 得標
—

公告時間軸

  1. 2026-06-09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原文 ↗

行情分析:同類案決標/預算比

比較範圍樣本數決標/預算 P25中位數P75決標/底價中位平均投標家數單一投標比例期間
同機關同類案1297.0%98.3%99.5%100.0%1.0100%2024-03-05 ~ 2026-08-31
臺北市同類案19494.6%98.2%100.0%100.0%1.288%2023-08-01 ~ 2026-10-06
全國同類案123695.0%98.6%100.0%100.0%1.476%2022-12-27 ~ 2026-10-06
以本案預算 18,684,532 與「同機關同類案」中位數估算,參考決標區間約 1,811.8 萬 ~ 1,860.0 萬(樣本 12 件,僅供參考)。

同機關同類別近期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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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標案名稱 類別 金額 截止/決標 得標廠商
已決標 國道1號順向大華交流道右側入口匝道(往南或往東方向)0k100m~0k440m邊坡 地錨退場補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115B010P038 臺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963.0 萬 預算 1,998.1 萬
2026-08-31決標
長碩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5~116年度木柵段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115B010P028 臺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2,001.0 萬 預算 2,035.8 萬
2026-07-23決標
永昕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5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內湖段)CCO-01
114B010P066CCO-01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18.0 萬 預算 121.6 萬
2026-01-15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3~114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內湖段)CCO-01
113B010P083CCO-01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24.5 萬 預算 25.3 萬
2025-11-20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3~114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頭城段)CCO-01
113B010P084CCO-01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58.0 萬 預算 59.8 萬
2025-11-20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5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內湖段、頭城段)
114B010P066 臺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3,494.0 萬 預算 3,515.2 萬
2025-10-28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4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木柵段)
114B010P033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720.0 萬 預算 1,720.0 萬
2025-04-29決標
永昕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3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木柵段)CCO-01
113B010P002CCO-01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018.0 萬 預算 1,025.2 萬
2025-02-21決標
永昕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3~114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頭城段)
113B010P084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300.0 萬 預算 1,300.0 萬
2024-10-22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已決標 113~114年度北分局轄區邊坡監測及巡查委託技術服務工作(內湖段)
113B010P083 臺北市
勞務類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1,500.0 萬 預算 1,500.0 萬
2024-10-14決標
山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公告完整內容

其他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止。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請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三、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技師執業執照執照有效期限未逾期,且具土木工程或大地工程等之一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資格須提送「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一、未受停業處分,無不良紀錄且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或技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業處分者。並應檢附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詳投標須知。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4項、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機關有自訂範本。

招標資料

公告日
115/06/09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機關資料

聯絡人
孫強森
傳真號碼
(02)27928260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代碼
3.15.28.1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聯絡電話
(02)27936555#2202
電子郵件信箱
majohn0830@freeway.gov.tw

採購資料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後續擴充
否
標案名稱
國道3號北向26k+990m~27k+470m等2處邊坡地錨減量與退場補強工程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標案案號
115B010P037
標的分類
勞務類8675-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辦理方式
自辦
預算金額
18,684,532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領投開標

截止投標
115/07/10 1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開標時間
115/07/10 15: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維護工作履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