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金額
5,050,000
決標金額
—
底價
—
截止投標
2026-09-15 09:00
招標/決標方式
公開招標
最有利標
投標家數 / 得標
—
公告時間軸
公告異動
-
2026-09-03
更正
- 附加說明:※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倘廠商檢附之切結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應於切結書加蓋投標廠商印章,該部分規定無效(意即切結書以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即可,無須另行加蓋「投標廠商章」)。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6月4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71號函示(公開於該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投標廠商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就投標廠商聲明書蓋章之規定如有與該函示牴觸之部分,該部分無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 → █修正需求說明書。 ※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倘廠商檢附之切結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應於切結書加蓋投標廠商印章,該部分規定無效(意即切結書以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即可,無須另行加蓋「投標廠商章」)。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6月4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71號函示(公開於該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投標廠商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就投標廠商聲明書蓋章之規定如有與該函示牴觸之部分,該部分無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
-
2026-09-03
deadline_changed
- 截止投標:2026-09-08 → 2026-09-15
-
2026-09-09
無法決標
行情分析:同類案決標/預算比
| 比較範圍 | 樣本數 | 決標/預算 P25 | 中位數 | P75 | 決標/底價中位 | 平均投標家數 | 單一投標比例 | 期間 |
|---|---|---|---|---|---|---|---|---|
| 嘉義縣同類案 | 5 | 85.5% | 85.9% | 90.7% | 98.0% | 1.2 | 80% | 2026-06-25 ~ 2026-07-31 |
| 全國同類案 | 667 | 83.0% | 92.0% | 96.6% | 99.8% | 1.7 | 65% | 2023-04-18 ~ 2026-09-15 |
以本案預算 5,050,000 與「嘉義縣同類案」中位數估算,參考決標區間約 431.8 萬 ~ 457.9 萬(樣本 5 件,僅供參考)。
公告完整內容
其他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2月15日
- 附加說明
- ※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切結書,倘廠商檢附之切結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如有規定廠商應於切結書加蓋投標廠商印章,該部分規定無效(意即切結書以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即可,無須另行加蓋「投標廠商章」)。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年6月4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71號函示(公開於該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投標廠商檢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未經負責人簽名或蓋章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另本案招標文件就投標廠商聲明書蓋章之規定如有與該函示牴觸之部分,該部分無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本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第57條或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第2項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經本府通知廠商應於15分鐘內到場辦理,仍未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本案履約期限請依契約書規定期限履約。 ※本府發包中心科(電話:05-3620123轉8271;傳真:05-3620092) ※電子領標:網址hppt://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府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一、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台灣銀行太保分行(戶名:嘉義縣政府押標金;帳號06703809414-6)。 二、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如註明受款人者,應以『嘉義縣政府』為受款人。 三、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投標須知如有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廠商納稅之證明者,以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擇一檢附為原則,且應符合以下規定: 1、投標廠商屬公司商號或其他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檢附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投標廠商屬自然人或執行業務之事務所者,應檢附個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評選日期‧地點]:詳招標文件。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 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有I301系列之廠商(資訊服務業)(持「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網站下載登記資料明細皆可。※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二) 應附具之文件:
1. 採電子領標者,請檢附領標憑證。
2. 印模單。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切結書。
5. 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
6.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財物案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招標資料
- 公告日
- 115/09/09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是否屬統包
- 否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機關資料
- 聯絡人
- 資訊管理科 呂龍天
- 傳真號碼
- (05)3620356
- 單位名稱
- 綜合規劃處
- 機關代碼
- 3.76.50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政府
- 機關地址
- 612 嘉義縣 太保市 祥和一路東段1號
- 聯絡電話
- (05)3620123#8741
- 電子郵件信箱
- ina1216@mail.cyhg.gov.tw
採購資料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後續擴充
- 否
- 標案名稱
- 嘉義縣政府電腦中心與教室電力空調設施汰換暨環境改善案
- 標案案號
- 115KA427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462-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 辦理方式
- 自辦
- 預算金額
- 5,050,000元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領投開標
- 截止投標
- 115/09/15 09:00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開標地點
- 本府開標室
- 開標時間
- 115/09/15 10:00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發包中心科)或以郵遞寄嘉義縣朴子郵政第80號信箱。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 125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 5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 20元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5萬元整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 2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府二樓發包中心科(上班時間)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嘉義縣政府/發包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