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金額
35,643,515
決標金額
35,640,000
預算 100.0%
底價
—
截止投標
2025-03-18 09:40
招標/決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準用最有利標
投標家數 / 得標
1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時間軸
- 2025-02-12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原文 ↗
- 2025-02-13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原文 ↗
- 2025-02-27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原文 ↗
- 2025-03-07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原文 ↗
- 2025-04-10 決標公告 原文 ↗
公告異動
-
2025-02-13
更正
- 廠商資格摘要: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或行號且具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及電信事業登記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且;2.電信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資通管理科)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69。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後續相關維護服務如障礙查修、檢測、管線巡檢、軟硬體擴充升級、材料設備檢(試)驗等與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7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 → [114.2.13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1次招標第1次更正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資通管理科)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69。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後續相關維護服務如障礙查修、檢測、管線巡檢、軟硬體擴充升級、材料設備檢(試)驗等與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7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
-
2025-02-27
更正
- 附加說明:[114.2.13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1次招標第1次更正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資通管理科)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69。 [後續擴充] (一)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後續相關維護服務如障礙查修、檢測、管線巡檢、軟硬體擴充升級、材料設備檢(試)驗等與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700萬元。 (二) 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 → [114.2.27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辦機關)114年2月24日新北資管字第1143470925號函及同年2月25日電子郵件辦理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2次更正修正對照表暨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5.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
-
2025-03-07
更正
- 截止投標:114/03/07 09:40 → 114/03/18 09:40
- 開標時間:114/03/07 10:00 → 114/03/18 10:00
- 附加說明:[114.2.27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辦機關)114年2月24日新北資管字第1143470925號函及同年2月25日電子郵件辦理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2次更正修正對照表暨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5.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 → [114.3.7更正公告-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辦機關)114年3月6日新北資整字第1143471159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內容詳如「第3次更正修正對照表暨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檔案,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等標期延至114年3月18日。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
-
2025-04-10
決標
投標與決標結果
| 廠商 | 統編 | 標價 | 決標金額 | 結果 |
|---|---|---|---|---|
|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1 品項 | 80474710 | 35,640,000 | 35,640,000 | 得標 序位 1 |
行情分析:同類案決標/預算比
| 比較範圍 | 樣本數 | 決標/預算 P25 | 中位數 | P75 | 決標/底價中位 | 平均投標家數 | 單一投標比例 | 期間 |
|---|---|---|---|---|---|---|---|---|
| 同機關同類案 | 13 | 92.3% | 98.0% | 100.0% | 100.0% | 1.6 | 69% | 2023-12-21 ~ 2026-01-20 |
| 新北市同類案 | 360 | 91.4% | 97.7% | 100.0% | 99.9% | 1.6 | 71% | 2022-12-13 ~ 2026-10-02 |
| 全國同類案 | 7559 | 87.6% | 95.9% | 99.6% | 99.0% | 1.7 | 62% | 2021-12-07 ~ 2026-10-08 |
以本案預算 35,643,515 與「同機關同類案」中位數估算,參考決標區間約 3,290.2 萬 ~ 3,564.4 萬(樣本 13 件,僅供參考)。
同機關同類別近期決標
更多 ›| 狀態 | 標案名稱 | 類別 | 金額 | 截止/決標 | 得標廠商 |
|---|---|---|---|---|---|
| 已決標 |
115年度新北市共同管道維護管理
1141223-5
新北市
公開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350.0 萬
預算 1,488.0 萬
|
2026-01-20決標
|
奕銘營造有限公司、連益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 已決標 |
大窠坑溪水環境營造工程(第3期)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1141223E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624.2 萬
預算 636.9 萬
|
2025-12-31決標
|
瑞晟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 已決標 |
115年度新北市高灘地人工濕地操作維護暨修繕工作
1141128-4
新北市
公開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200.0 萬
預算 1,300.0 萬
|
2025-12-30決標
|
楓夏有限公司 |
| 已決標 |
土城樹林線結構設計審查作業委託專業服務
1141028-2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400.7 萬
預算 1,400.7 萬
|
2025-11-18決標
|
社團法人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
| 已決標 |
新北環狀線板新站至秀朗橋站盤式支承非破壞性檢測
1141023-1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3,163.5 萬
預算 3,163.5 萬
|
2025-10-30決標
|
社團法人新北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
| 已決標 |
114年度新北市共同管道維護管理
1131213-4
新北市
公開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370.0 萬
預算 1,488.1 萬
|
2025-01-09決標
|
奕銘營造有限公司、連益系統工程有限公司 |
| 已決標 |
114年度新北市高灘地人工濕地操作維護暨修繕工作
1131203-8
新北市
公開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200.0 萬
預算 1,300.0 萬
|
2024-12-26決標
|
登凱工程有限公司 |
| 已決標 |
114年度新北市轄內道路品質提升工程委託監造服務案(第A區~第C區)
1131212-1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1,744.4 萬
預算 1,744.4 萬
|
2024-12-24決標
|
盛禹工程顧問有限公司、邑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等 3 家 |
| 已決標 |
113年度交通標誌標線工程暨內照標誌工程委託監造
1130104A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323.0 萬
預算 329.7 萬
|
2024-02-02決標
|
卓爾聯合交通技師事務所(吳耿毓) |
| 已決標 |
新北市三峽區學勤路及樹林區佳園路三段排水系統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1121124D
新北市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勞務類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382.0 萬
預算 394.6 萬
|
2024-01-02決標
|
山水綜合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完整內容
其他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翌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其餘各項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需求說明書-壹、專案概述-六、履約文件及交付期程摘要。
- 附加說明
- [114.3.7更正公告-延標]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辦機關)114年3月6日新北資整字第1143471159號函辦理。 2.本次更正內容詳如「第3次更正修正對照表暨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檔案,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本案等標期延至114年3月18日。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4.2.27更正公告說明] 1.依據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辦機關)114年2月24日新北資管字第1143470925號函及同年2月25日電子郵件辦理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2次更正修正對照表暨招標文件補充說明表。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5.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114.2.13更正公告說明] 1.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第1次招標第1次更正修正對照表。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資通管理科)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8569。 [後續擴充] (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後續相關維護服務如障礙查修、檢測、管線巡檢、軟硬體擴充升級、材料設備檢(試)驗等與本採購案相關工作項目,且該擴充之金額為新臺幣700萬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異議受理單位暨附記救濟程序]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配合財政部印花稅電子化繳納政策] 得標廠商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03、637、639)、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縣市須選擇新北市),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且;2.電信事業。);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且四、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且五、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及在臺陸資廠商,詳如本採購案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招標資料
- 公告日
- 114/03/07
- 原公告日
- 114/02/12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更正序號
- 03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是否屬統包
- 否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公開閱覽標案案號002-113-3-1-04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機關資料
- 聯絡人
- 林盈廷
-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 單位名稱
- 勞務採購科
- 機關代碼
- 3.82.11.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7659
- 電子郵件信箱
- AR6553@ntpc.gov.tw
採購資料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後續擴充
- 是
- 標案名稱
- 114-117年新北市第一行政大樓與第二行政大樓光纖建置服務
- 標案案號
- 1140307-1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522-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辦理方式
- 代辦,洽辦機關: 3.82.22.1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 預算金額
- 35,643,515元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領投開標
- 截止投標
- 114/03/18 09:40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開標地點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第一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
- 開標時間
- 114/03/18 10:00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 167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 7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 20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40元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得標廠商履約品質
決標公告
機關資料
- 聯絡人
- 資訊中心系統整合科吳彥暉
-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 單位名稱
- 勞務採購科
- 機關代碼
- 3.82.11.1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機關地址
- 220 新北市 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聯絡電話
- (02)29603456#8569
最有利標
- 評選委員
-
決標資料
- 契約編號
- 未編
- 決標日期
- 114/03/31
- 總決標金額
- 35,640,000元
- 履約執行機關
- 機關代碼:3.82.22.1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04/10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已公告資料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標案名稱
- 114-117年新北市第一行政大樓與第二行政大樓光纖建置服務
- 標案案號
- 1140307-1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522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2.22.1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 開標時間
- 114/03/18 10:00
- 預算金額
- 35,643,515元
- 原公告日期
- 114/03/07
- 是否屬統包
- 否
- 公告更正序號
- 03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新北市-全區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決標品項
- 決標品項數
- 1
- 第1品項:品項名稱
- 114-117年新北市第一行政大樓與第二行政大樓光纖建置服務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參與評選
- 是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 35,640,000元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預估需求數量
- 1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35,640,000元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 35,640,000元
-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投標廠商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投標廠商1:廠商代碼
- 80474710
- 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 東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 221 新北市 汐止區湖前街110巷97弄3號
- 投標廠商1:廠商業別
- 其他
- 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 (02)27919800
- 投標廠商1:是否得標
- 是
- 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 35,640,000元
- 投標廠商1: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 114/04/01-117/06/30
-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投標廠商1: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